拉沙尔城紧靠着尼罗河,是一片河边的高地,正好是在河水泛滥后的水线之上。本来,这里是上、下埃及的分界线,但是自从上下埃及一统之后,这片原先的荒蛮之地,现在成了南北交往的大集市。人口聚居,城市自然就形成了。

    埃及,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土地,至尼克托里斯这一代,包括上、下埃及的历史,其实已经有好几千年了。若是算上金字塔和狮子像的外星人殖民史,或许更加久远。数千年来,虽然也经历了无数争权夺利的战争,但是总体来说,和平展的岁月远多于战乱。尤其是在伟大的美尼斯让埃及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之后,埃及已经成为一个强大无比的王国。即使是下属的一个小小城邦,也拥有强大的**和数不清的财富。所以,在孟菲斯出现**之后,在北方的外族侵略的时候,处在南方的城邦都在蠢蠢欲动。

    在埃及的南边,有一个大城叫底比斯,千年以前,它就是下埃及的国都。现在的底比斯,据说继承王权的将是一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。这拉美西斯虽然年轻,但是治城有法,再加上底比斯的地理优势,现在的底比斯,隐隐又是埃及南边的老大了。

    其实,埃及在尼克托里斯接过王冠之前,就已经岌岌可危了,分裂几成定局。不过,在美尼斯一统埃及之后,国王的王冠就是整个埃及最神圣的圣物。人心所向,江山易色,分裂也不是轻而易举的,所以拉美西斯一直在等待。当然,这只是传说。其实底比斯远在南方,那些离孟菲斯较近的城邦,实力比底比斯胜出的也不在少数,比如赫尔摩波里斯。只不过中部地区没有大的城池,历史上也是从来没有出过统治埃及的帝王,所以从来就不被人看好。

    拉沙尔城的繁华大异于彭磊所熟悉的东方城市。这里本来就是各个势力的交汇处,所以每个势力都在这片高地上圈地,形成数十个大小不一的城堡。每个城堡都是高墙大院,房屋无数。数十个城堡星落在四周,中间反而是一片空旷的区域。原先这片区域里只有极少的房舍,作为一些相互交易和议事的场所,少数的自由民也在城堡之间搭房建舎。整个城市,反而是没有统一的城墙。

    毕竟这里还是埃及,是孟菲斯国王的土地。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。所以,恩图蒙特传下的命令也没人反抗,所以此时此刻,拉沙尔城中心原先的那片空旷之地上,由各大城堡出钱出力建起的公共房屋也连成了片,俨然又是一个中央城堡。

    出这份子大家都是愿意的,这是利己利国的大事,谁也不肯落后。想想,国王登基已经三年了,照理说,各城邦的领主都必须在三年之内到孟菲斯去**。但是,谁都知道,法老只是大将军手中的木偶,若是真的踏入孟菲斯,或许就永远也出不了城了。

    礼不能废,安全又是第一位的,恩图蒙特想出的这一招,让大家在拉沙尔见法老,可谓是皆大欢喜。这女王在少年时就是出色的美女,后来被藏起来养着,现在是个什么样子,大家也都是渴望着见到。这期间,想入非非的登徒子也不少。

    作为国王的行宫,服务人员当然也是各个城堡里凑出来的。对于各个城堡来说,在女王的身边伺候,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监视女王的生活,还能接触各地来**女王的贵宾,那绝对是重要的。所以,这片新建成的建筑里的服务人员也都是千里挑一,男的英俊,女的漂亮。

    彭磊比尼克托里斯早两天到拉沙尔,他是装成一个普通的观摩盛况、凑热闹的贵族,住进拉沙尔的公共客店的。随行的人还不少!老白是必须的,还有就是卡奴,另外鸟人在半途上向一个奴隶主强索了十几个年轻的男**隶。

    拉沙尔的盛会是女法老接受各城邦领主们的叩拜,所有的活动经费当然也是由各位富翁分摊的。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,也不在乎这份开支,所以,能够参加到这次盛会的人,包括来观礼的客人,都是免费吃喝,连大家带来的奴隶也能白吃。

    这样的便宜鸟人当然不会放过,那十几个奴隶的口粮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。至于鸟人自己,对这里的伙食有点水土不服,而且,他的手艺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**练了,更何况这是他自己最引以为豪的本事,怎么的也要在卡奴的面前露上一手啊!

    拉沙尔的盟会也是各个城邦间相互公关的一个机会,所以女王没到的这几天,拉沙尔已经热闹得如同中原大地上数千年后的春节庙会了。在彭磊看来,帮尼克托里斯重回孟菲斯是极容易的事,只要在拉沙尔挑拨离间,威胁利**,招几个稍有实力的帮手,然后杀鸡儆猴,让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变成竹篮打水,拉沙尔的盟会或许能成为真正的盟会。

    到时候,尼克托里斯大旗一举,孟菲斯还不是囊中之物?当然,知己知彼是必须的,所以彭磊走在尼克托里斯车驾的前面。

    一袭埃及人最流行的细麻长袍,披着齐肩的长,留着半尺多长的胡子,彭磊的形象也够酷的——胡子本来也没有这么长的,留了大半年,最愿意长的几根也没有过两寸。不过在这尼罗河边,好像胡子的长势是和身份成正比的,许多嘴上没毛的小年轻,竟然也在下巴上挂上好长的假胡子,搞得像唱戏的老生似的。(未完待续,如欲知后事如何,请登陆.,章节更多,支持作者,支持正版阅读!)

    netbsp;彭磊还没有无聊到作假的地步,他那个胡子是货真价实的真品——身边有伊尹这个植物学家,搞一点肥料出来是轻而易举的,所以彭磊的胡子这两天是了疯似的长,才有了现在这样。

    伴着如花似玉的美女,随着英武精悍的侍卫,在拉沙尔城里,彭磊的形象虽然不能算得上凤毛麟角,至少也可以是鹤立鸡群,是极稀罕的人物了。再加上鸟人的人品只是一般般,一有机会就张扬显摆,所以不到一天的功夫,他就成了拉沙尔的名人了。

    对了,鸟人还有了一个新名字,叫艾奥利斯。这名字,好像是某年看动画片看来的。

    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,瞻仰美女国王的风采去了,广场上的露天酒吧里,只有彭磊和那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,两个人各占酒吧的一角,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拥下,喝着小酒,晒着日光浴。

    彭磊早就调查清楚了,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来继承人,是这些天里,拉沙尔城里所有人巴结的对象。只知道这家伙是尼克托里斯最大的威胁,却想不到他这样的肆无忌惮,连过场也不走,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圣驾,不免对他要另眼相看了。

    卡奴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新身份,也从旁人的嘴里了解清楚了,原来主人是不等于老公的。但是称呼已经叫习惯了,而且这个主人也确实是老公了,卡奴也不愿意自甘下贱地改口。做鸟人的老婆还是很风光的,至少还有几个有本事的小妖精对自己低眉顺眼。

    昨天还热闹非凡的露天酒吧里,今天只有两堆人。彭磊这边,喝的当然是自带的酒水,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鸟人自己动手做的,那个香,惹得稍远处的那堆人个个都在咽口水。

    拉美西斯的随从也不多。两个漂亮的**,一队持矛的士兵,七八个年轻的**,还有一个陪他饮酒的老者。其实昨天彭磊就和他在这个地方照过面了,不过,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没有在鸟人身上停留片刻。

    卡奴还是有点羞涩,彭磊特别为她调制的鸡尾酒也是浅浅地尝几口,就算是陪酒了。大多数的时间,她是凝神留意着旁边的那队士兵。虽然他们看上去都很普通,但是卡奴的血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洗礼之后,修为比原先大涨了许多,那些人的伪装根本只能骗普通人,哪里瞒得过卡奴这样的高手。

    “老公,那堆人里有好几个是修炼玄术的巫师!”

    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装备,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聪明灵秀,这几天,卡奴已经把鸟人的家乡话说得字正腔圆了,彭磊想听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乡话唱歌的愿望,很容易地就实现了。

    “放心,谁怕谁呢!老婆,我们喝酒!”彭磊当然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人,他的气旋对灵息的感应,过卡奴许多。

    两队人相顾无言,秋波暗送,最后还是拉美西斯他们的耐心较差。陪着拉美西斯吃喝的那个老头站起身来,凑到彭磊的身边,恭敬地打躬行礼。

    “尊敬的大人,我家王子请大人过去同饮美酒。”

    “你家王子?我们好像不熟,这不太方便吧?”

    彭磊其实很想和那个拉美西斯唠唠家常了,毕竟,这位同志是尼克托里斯第二号的敌人。不过,让他去屈尊讨好别人,那也是不干的。不管地盘大小,他鸟人毕竟也是个王,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。

    越是小人就越看重这些!想当初他鸟人还是彭大胖子的时候,他倒是个很随意的人。那时的他,地位、金钱、面子等等都是垃圾,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。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那么大人请收下王子赠送的美酒和烤肉。”老头没有想到彭磊是这个态度,显然是有点措不及防,不过,他也算是个机灵人物,向后挥挥手,马上有人送来一大罐葡萄酒,一整只的烤**羊,还有一大篮泛着紫光的大葡萄。

    “多谢,多谢!”这下彭磊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。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错,应该是极品的陈酿,上口没有丝毫的苦涩感;那只烤羊就算了,半生不熟,还散着淡淡的臭味,完全是半成品;当然,最好的东西是那篮大葡萄,颗颗晶莹剔透,一看就知,是精心伺候出来的,而且,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。

    彭磊手上的储物环中也有水果,不过大多数是伊尹他们培育出来的稀罕品种,并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出现。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,或许是她还不适应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。几口小酒下去,已是玉面酡红,双眼迷离了。这一篮葡萄来得正好!

    当然,礼是应该有来有往的。尤其是某些人的礼,是不太好收的。那个老头才刚刚回到自己的地盘,彭磊这边,老白也站起身来,手上两个小瓷罐,一个是彭磊特制的白兰地,另一个是彭磊自酿的烧刀子。

    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,但也是特产哪!至于那两个装酒的酒罐,那更是极品,在这个年代,绝对是只有他鸟人家才有的东西。那是彭磊经过无数次的实验,在伊尹的帮助下才搞出来的,正宗的瓷器。市场上要等好几千年之后,才会有同样的宝贝出来。

    一个是描花绘草的青瓷,装的是烈酒;另一个是白玉釉的,表面彩绘稀疏的云纹,那是度数稍低的白兰地。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,瓷罐里的酒并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,但是那两个酒罐却让他爱不释手。

    和这位王子的较量是免不了的,虽然还没有开始,气势却是可以先培养起来的,这叫做先声夺人。见那个王子喜欢瓷器,彭磊干脆接着送,这次是一套制作精美的彩瓷酒具。

    拉美西斯终于坐不住了,不顾亲随的劝阻,拿着一个装满酒的瓷杯,竟然跑到彭磊的桌边。也不等主人劝酒,先舒舒服服地跪定,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。双手捧着那个空酒杯,两眼紧盯着彭磊,恨不得将鸟人看透似的。

    “朋友是哪个领主的属下?如果你愿意,我希望你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宾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哈哈哈,不瞒你说,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,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,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。”彭磊笑道。

    “是吗?是哪位领主?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,拉美西斯太羡慕了。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?”

    “我?艾奥里斯。”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。“艾奥里斯?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,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。”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,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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